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全文

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察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7:30 浏览:103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颁布的《职业介绍规定》、《关于制止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通知》、《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劳务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劳务中介机构包括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后者是检查的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是否有资格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二是职业介绍活动是否超越法定范围(如未经批准不许从事境外人员就业中介活动);三是收取劳务中介服务手续费是否符合劳动、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四是是否非法介绍童工。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