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全文

上班时心脏病突发而死,能算作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6:51 浏览:105

   公交车司机冯某一日开车时,心脏病突发,他把车停在路边后,人就昏迷过去。1小时后被送到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呼吸。冯某的情形可以算作工伤吗?

法律界支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工作时间”是义的工作时间,既包括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也包括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工作间隙中的休息时间。“工作岗位”既包括职工日常的工作岗位,也包括经用人单位指派和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指在上班期间职工突发职业病以外的由于职工自身原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疾病,如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本案中,单某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争议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