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全文

银行贷款该如何偿还?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5:20 浏览:154

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借款人采用计算机自动扣划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月均还款委托扣划协议》,并指定用于还款的建行储蓄卡(或信用卡)的卡号,保证每月在扣款日开始之前将不低于其月均还款额的款项存在其指定的扣款帐户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或存款不足月均还款额自动扣划不成功的,须由借款人到贷款经办行会计柜台办理还款。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做调整。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贷款经办行发出的催交通知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逾期额为基数,每逾期一天,计收万分之三。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