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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的要式种类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4:58 浏览:138

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

  (1)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2)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

  (5)技术开发合同;

  (6)技术转让合同;

  2、登记:

  (1)抵押合同;(担保法第41条)向土地局、林业局、工商局等登记。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第10条,实施细则第14条)向专利局登记。

  (3)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法第39条)向商标局核准登记。

  3、批准: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经贸部门批准。

  (2)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有关部门批准。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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