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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的性质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4:16 浏览:121

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按份共有的性质就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共享所有权。这种份额,确定了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范围,任何共有人都不能超出这个范围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各共有人的应有份额是所有权的量的一部分,其分量虽不及单独所有权那样大,但其行使不得不受其他共有人应有份额的限制,与单独所有权具有同样的效力。所以,关于处分方法、交付或登记、保护方式等,均应适用所有权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按份共有的性质就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共享所有权。这种份额,确定了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范围,任何共有人都不能超出这个范围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各共有人的应有份额是所有权的量的一部分,其分量虽不及单独所有权那样大,但其行使不得不受其他共有人应有份额的限制,与单独所有权具有同样的效力。所以,关于处分方法、交付或登记、保护方式等,均应适用所有权的有关规定。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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