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全文

承揽合同的定金和预付款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4:10 浏览:116

承揽合同中,使用定金和预付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定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建立,保证合同履行,给付一定数额的价金。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便依法丧失定金或须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无担保作用,属于支援性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承揽方商得定作方同意,可以在预付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双方有争执的,应由司法或执法部门解决。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