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4:04 
                    浏览:172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