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全文

什么是要约的撤回?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2:21 浏览:100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在要约没有生效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同时还规定了要约撤回的条件。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比要约迟到受要约人,则要约撤回不发生效力。如果受要约人在接到迟到的要约撤回通知之前已经作出承诺,要约人不得拒绝订立合同。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在要约没有生效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同时还规定了要约撤回的条件。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比要约迟到受要约人,则要约撤回不发生效力。如果受要约人在接到迟到的要约撤回通知之前已经作出承诺,要约人不得拒绝订立合同。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在要约没有生效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同时还规定了要约撤回的条件。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比要约迟到受要约人,则要约撤回不发生效力。如果受要约人在接到迟到的要约撤回通知之前已经作出承诺,要约人不得拒绝订立合同。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在要约没有生效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同时还规定了要约撤回的条件。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比要约迟到受要约人,则要约撤回不发生效力。如果受要约人在接到迟到的要约撤回通知之前已经作出承诺,要约人不得拒绝订立合同。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