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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2:00 浏览:67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不同类型的合同中是不一样的:
      1、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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