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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请外地过来的老乡去饭店吃饭,结果酒过三巡以后,说话声音很大,影响了邻桌,结果邻桌就很不客气的嘲讽了一下,这位朋友在老乡面前觉得很没面子借着酒劲,拿起桌上的白酒瓶就朝对面桌刚刚说话的那个人砸了上去,当场就敲破头了,这个朋友拉着老乡赶紧就跑了,饭店的单也没结。第二天酒醒以后越想越后悔,就去派出所了,请问这算自首吗?属于刑事案件吗?刑事案件自首减刑多少呢?
**** 辽宁省 - 沈阳市 2018-11-27 16:18:48 193 人阅读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