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公司法>全文

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发布时间:2021-11-29 22:19:49 浏览:121

企业并购,即企业的兼并、收购,是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尽职调查,就是在签订并购协议前,通过调查尽可能地掌握所要购买股份、资产的全部情况。对于并购方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许多风险,如:目标公司所在地或所属行业可能出现的产业政策风险;目标公司财务账册是否准确;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核心团队、供应商和客户是否会平稳过渡下来;相关资产是否符合目标公司的报价;是否存在严重影响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重大潜在风险。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有很清楚的了解,而并购方则没有。因而,并购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并购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所存在风险,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的承担方式进行谈判。

  尽职调查中须遵循的原则包括:明确并购目标、调查目的,会同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确定尽职调查的重点;明确并购方所要掌握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件;在尽职调查前,卖方需要与并购方调查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但应当允许并购方和其聘请的专业人员就保密信息进行全方位讨论;设立主调查人制度,在主调查人统一领导下专业分工,有序协调进行。

分类: 法律常识 公司法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