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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2:04:00 浏览:462
违法运用资金罪律师咨询_最新违法运用资金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国家公共基金管理部门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或者有着大额资金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将用户的钱用于国家规定外的非经营用途。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违法运用资金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违法运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违法运用资金罪司法解释
违法运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185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第六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着大额资金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将用户的钱用于国家规定外的非经营用途。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违法运用资金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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