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全文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3:39 浏览:290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律师咨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就是指某些以牟利为目的人,违反了土地管理的法规,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转让土地,倒卖土地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只能依法转让。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