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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2:03:09 浏览:270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一般是指用恶劣的手段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的损害了民族感情、尊严;也会使民族成员大量逃往国外以及引起其他影响民族团结和平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立案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构成要件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司法解释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妨碍作证是违背的是司法制度,证据作为评判依据在法庭中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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