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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2:02:47 浏览:294
招摇撞骗罪律师咨询_招摇撞骗罪最新立案量刑标准
招摇撞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招摇撞骗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招摇撞骗罪 构成要件
招摇撞骗罪 司法解释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 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 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 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招摇撞骗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我们会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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