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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2:38 浏览:313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一般是指行为人为了一些利益,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在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都将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触犯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构成要件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司法解释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 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 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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