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2:13 浏览:416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侵犯的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只要行为人确实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即使没有成苗,从面积上估算,达到法条所规定数量的,也会构成此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立案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构成要件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司法解释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