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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2:12 浏览:374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律师咨询

 

出入境证件的发放由国家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后进行统一发放,对于出售出入境证件的个人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是违法行为,其侵犯了国家公安机关的管理。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提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立案标准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公通字[2000]30号)

 

一、立案标准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案

 

1、 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 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出售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出售出入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2)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构成要件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司法解释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量刑标准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国家公安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入境证件以牟利为目的出售的均属于违法行为。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提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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