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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2:02 浏览:426

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这种行为给青少年带来严重的身心健康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非法是指没有经过国家法律批准或授予的一切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

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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