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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1:36 浏览:309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律师咨询

 

明确知道是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涉嫌抢夺、窃取国有档案。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提供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如果行为人不知抢劫或窃取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要件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司法解释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明知是国家所有的保存的档案,而对其进行抢夺、盗取的行为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提供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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