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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1:26 浏览:305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律师咨询

 

不按正规的要求采集血液、供应血液、对卖血者、输血者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极易感染诱发疾病。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提供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最新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人身伤害等危害,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司法解释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血液的制作、供应应严格要求,按照卫生标准处于无菌状态下操作。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提供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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