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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1:21 浏览:311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咨询

 

本条罪名是行为人因为某些原因去非法使用或提供武装部队的专用标志,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管理秩序,也侵犯了武装部队的信誉。这种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立案标准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构成要件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司法解释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量刑标准 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以上非法制造、买卖的行为。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由国家指定的厂家生产,任何厂家、个人非经指定不得从事生产、制造活动。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不是一般商品,不得自由买卖。“非法制造”包括无权制造的单位私自制造,也包括有权制造的单位不按规定,擅自超量制造。

  

3、犯罪对象必须是武装部队的制式服装、专用标志,这里武装部’队的含义与前面相同。“制式服装”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的军装。“专用标志”是指除车辆号牌以外的其他武装部队专用的各种标志。如军衔、军徽、臂章以及特种部队或者某些部队执行特别任务时专用的特别标志等。

  

4、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大批量地非法制造或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的行为。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最新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我们会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分类: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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