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0:52 浏览:607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侵犯的是国家武装部队对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武装部队对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武装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权。行为人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目的有很多种,例如出于经济原因,还是为了报复他人等其他原因,最终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构成。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标准
构成本款规定的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应出乓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秘密窃取或者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武器装备”的概念与刑法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概念是一致的,这里不再重复。这里规定的“军用物资”,是指武器装备以外的,供军事上使用的其他物品,如军用被服、粮袜、药品、油料、建筑材料等。军人盗窃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违反了军人的职责,不仅是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更重要的是危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因而对这种行为本条作了单独处罚规定,而没有按照一般盗窃、抢夺罪处罚。
(二)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论行为人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是出于经济原因,还是为了报复他人等其他原因,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根据本款规定,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抢夺主要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大量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多次盗窃或者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等情况。这里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抢夺大量主要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数量特别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严重危害军事利益的等情况。
第二款是关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如何处罚的规定。枪支、弹药和军用爆炸物是实践中使用比较普遍的武器装备。在实际生活中,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本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在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这种犯罪作了规定,并规定了比较重的刑罚。本款明确规定,对于军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应当适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构成要件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司法解释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量刑标准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等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多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等。
本条罪名的犯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军职人员的身份,如果行为人是不具有军职人员身份的犯盗窃抢夺武器弹药、军用物资罪,将会按照刑法第127条的规定处罚。以上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我们会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