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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11-13 02:00:52 浏览:607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律师咨询­­­­­­

 

本条罪名侵犯的是国家武装部队对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武装部队对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武装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权。行为人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目的有很多种,例如出于经济原因,还是为了报复他人等其他原因,最终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构成。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标准

 

构成本款规定的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应出乓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秘密窃取或者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武器装备”的概念与刑法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概念是一致的,这里不再重复。这里规定的“军用物资”,是指武器装备以外的,供军事上使用的其他物品,如军用被服、粮袜、药品、油料、建筑材料等。军人盗窃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违反了军人的职责,不仅是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更重要的是危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因而对这种行为本条作了单独处罚规定,而没有按照一般盗窃、抢夺罪处罚。

(二)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论行为人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是出于经济原因,还是为了报复他人等其他原因,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根据本款规定,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抢夺主要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大量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多次盗窃或者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等情况。这里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抢夺大量主要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数量特别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严重危害军事利益的等情况。

  

第二款是关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如何处罚的规定。枪支、弹药和军用爆炸物是实践中使用比较普遍的武器装备。在实际生活中,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本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在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这种犯罪作了规定,并规定了比较重的刑罚。本款明确规定,对于军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应当适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构成要件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司法解释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量刑标准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等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多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等。 

   

本条罪名的犯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军职人员的身份,如果行为人是不具有军职人员身份的犯盗窃抢夺武器弹药、军用物资罪,将会按照刑法第127条的规定处罚。以上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我们会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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