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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2:00:42 浏览:282
虐待俘虏罪律师咨询_最新虐待俘虏罪立案和量刑标准
我们军队对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实行了宽待政策,给予人道待遇,不杀不辱,不没收私人财物,受伤的给予治疗,妥善处理死亡俘虏的遗体和遗物。虐待俘虏的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最新虐待俘虏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供读者参考。
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
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对俘虏实施了虐待行为。这里规定的“虐待俘虏”,是指违背人道主义,违反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我军的俘虏政策,对被我军俘获后不再反抗的敌方人员,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者生活上不给予人道待遇的行为。宽大俘虏,给予俘虏以必要的人道主义待遇,是我军一贯坚持的政策,也是符合我国承认的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的基本原则的,虐待俘虏的行为,违反了国际公约和人道主义,败坏我军声誉,不利于瓦解敌军的工作,应当坚决禁止。对于被我方俘虏后,继续进行反抗,甚至行凶逃跑的敌方人员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不能认为是虐待俘虏的行为。
(二)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虐待行为才构成本罪。这里规定的“情节恶劣”,是指虐待手段特别残酷的,虐待伤病俘虏的,虐待俘虏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虐待俘虏罪构成要件
虐待俘虏罪司法解释
虐待俘虏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虐待俘虏的动机大多数为敌意和报复心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情节恶劣的都会构成虐待俘虏罪。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虐待俘虏罪立案和量刑标准,供您参考。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发布和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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