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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06:25:39 浏览:67
诈骗罪关于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量刑标准2022
2022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5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关于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量刑标准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诈骗罪关于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量刑标准2022:
1. 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对于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的行为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综合骗取医保基金的数额、手段、认罪悔罪态度等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妥当决定。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的行为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影响对非法收购、销售有关药品的行为人定罪处罚。
对于上述规定的主观明知,应当根据药品标志、收购渠道、价格、规模及药品追溯信息等综合认定。
各省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诈骗罪犯罪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省诈骗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以上是正义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诈骗罪关于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量刑标准2022,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本网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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