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4-05-07 06:25:34 浏览:95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要举措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山东、平安山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规划》要求,到2025年,山东省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规划》强调,要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律师制度,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完善仲裁制度,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发展战略,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积极拓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优化升级,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评估评价体系。
《规划》要求,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强化人才保障、科技保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