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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诈骗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01 06:25:38 浏览:171

张某某诈骗案例

案例:张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3日凌晨,枞阳县枞阳镇居民王某(女,微信昵称“啊孑”)为应对疫情通过闲鱼APP平台添加微信昵称“宽容”的口罩卖家求购1万只医用口罩,该卖家无货可售,便推荐微信昵称“腿呢”的被告人张某某给王某。

张某某在没有任何货源的情况下,与王某通过微信聊天达成购买1万只医用口罩、每只1.9元、打款后可以在当日早上发货的交易。王某遂通过微信转账1.5万元给张某某,张某某收款后即将该款用于归还债务和赌博,并将王某微信拉黑。

【裁判结果】

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他人求购医用口罩时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某具有前科,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实施诈骗,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退出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王某退赔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来源:安徽高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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