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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业务员也是受害人的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02-23 06:25:35 浏览:116

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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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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