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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1 06:25:35 浏览:135
军工企业可以上市,但是并不是军工企业的所有领域都可以上市的,根据相关规定,除少数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军工企业外(比如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不允许上市),绝大多数具备条件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军工企业都可以上市。国家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造,前提是确保安全保密。所以是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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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第五条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科学划分军工企业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控制类别,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建立军工独立董事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推广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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