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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1:26:16 浏览:652
刑事辩护律师_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三个阶段接受委托注意事项
1、受理案件时,律师应当尽可能向委托人了解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
(2)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3)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会见时看守所可能会核实,或者需要关系证明)
(4)案件基本情况
(5)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6)案件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特殊案件(可能会限制会见)
(7)委托人与侦查机关沟通的情况以及他们已经做过的工作
(8) 侦查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2、侦查阶段,律师必备手续:
(1)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审查起诉阶段
1、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律师应当了解以下信息:
(1)侦查阶段时是否聘请过律师,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该律师已经做过的工作情况,是否还继续参与诉讼活动
(2)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是否已经发生过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3)委托人与侦查、审查起诉机关的沟通情况
(4)审查起诉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5)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以前会见的情况
(6)其他信息
2、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必备的手续:
(1)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审判阶段
1.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律师应当了解以下信息:
(1)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否聘请过律师,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该律师已经做过的工作情况,是否还继续参与诉讼活动
(2)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的时间
(3)委托人与侦查、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情况
(4)审判机关及承办人的联系方式
(5)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以前会见的情况
(6)其他信息
2.审判阶段,律师必备的手续:
(1)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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