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3-11-19 06:25:36 浏览:165
以免费领礼品为饵引诱他人转发招聘信息
甘当诈骗犯罪分子帮凶,4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简洁 通讯员李阳 王晓洁)经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金某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
“你在群里发的招聘广告可把我坑惨了!”2022年7月的一天,小丽(化名)的同学小娥(化名)愤怒地向她控诉,由于自己扫了小丽在同学群里发的二维码后,被骗走了近6万元。
小丽在北京一家商店里卖服装。几天前,店里走进一位年轻男士,声称是某通信公司的职员,需要招聘大量兼职人员帮助拓展流量业务,希望小丽能帮忙把招聘广告转发到亲友聊天群内,并称只要转发到微信群,就可获得雨伞等小礼品一份。小丽觉得既不费事,又能免费领东西,便答应了。因小丽不懂具体操作流程,就把手机交给该男子操作。小丽看见男子在群里发了一则招聘广告,附带一张二维码图片。
当晚,小丽就接到了小娥的电话。小娥称,她扫描二维码后弹出一则招聘流量专员的信息,称只需要做任务提高商家销量即可赚钱,日工资150元至450元不等。于是她依照链接指示下载了一款聊天App,在一位“专业理财师”的指导下做任务,一共做了6笔,投入近6万元,但对方并没有按照约定返钱,反而失联了,她才发觉被骗,赶紧报了警。
根据商场监控及其他信息,警方很快抓捕了一个以金某为首的4人犯罪团伙。案件很快移送至石景山区检察院。据金某交代,2021年,金某通过QQ群结识了上游诈骗团伙成员张某(另案处理),通过线下找人转发的方式,将张某提供的招聘链接发到各类微信群,自己根据转发的微信群数提取佣金。挣了几万块钱后,金某尝到“甜头”,又发展了王某等3个下线。
“我每天大概去六七家商场或家具城,用雨伞等小礼物吸引营业员或顾客帮我转发信息,我们专门找40岁到60岁的中老年人,要求他们转发到亲人群、朋友群。每天我能找几十个人转发,平均一个人能转发十几个群,每转发一个群,我就能挣12元。”据金某的下线供述,下线们做成的单量汇总至金某处,金某上报给张某,张某再利用虚拟货币给金某结账打款,金某收到钱后,每单自己扣除2元至8元,剩余的发给3个下线。
就这样,2022年3月以来,金某等4人辗转于浙江、江苏、湖北、山东、安徽等10余地作案,每个城市都不敢多待。同年7月,4人来到北京,刚待了4天,因小娥报警,被警方抓获。经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5个月间,4人共非法获利77万余元。
2022年12月,石景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金某等4人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