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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3 06:25:36 浏览:106

虚假诉讼定罪标准如下:

1、发现虚假诉讼罪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举报;

2、而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可构成该罪,应当予以立案。

3、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虚假诉讼罪让公安立案如下:

1、虚假诉讼要让公安立案的话首先就是要向公安机关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能够证明是虚假诉讼的证明材料;

2、公安机关在收到立案申请之后就会对案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可以立案的话就会立案侦查的。

虚假诉讼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综上所述,如果发现有人虚假诉讼,应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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