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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1:20:19 浏览:359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_广西省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费是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律师费在全国没有统一定价,但是不同省份相关部门会给出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该收费标准提供指导意见,具体费用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费用,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常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进行。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以下是广西省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供参考。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2000元/小时
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按照《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相应规定执行。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2000——20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4)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也可选择按比例收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代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规定
四、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工赔偿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五、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在其他县级(不含城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七、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和申诉再审。
以上是广西省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供参考。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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