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0-11-13 01:20:14 浏览:392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_西藏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费是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律师费在全国没有统一定价,但是不同省份相关部门会给出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该收费标准提供指导意见,具体费用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费用,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常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进行。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以下是西藏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供参考。
一、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律师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 1,000—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4,000元/件;
3、一审阶段: 3,000—6,000元/件;
4、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阶段: 4,000—10,000元/件;
5、办理从一审阶段起两个以上程序的,从第二个程序起,均按一审阶段标准减办收费;
6、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外案件及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可与委托人协商,在上列收费标准三倍以内收费;
7、办理刑事自诉案件,参照上列标准执行;
8、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
办理政府指导价以外的法律服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按双方签定的委托代理合同执行。
三、律师事务所收费不得低于政府指导价最低收费标准;凡有收费幅度的,双方应在幅度范围类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四、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预收的异地办案差旅费及代委托人交纳的本条费用,由委托人实报实销或协议确定数额,包干使用。
五、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害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以上是西藏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供参考。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