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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要接受处罚吗?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7:29 浏览:133

问:曹某是精神病人,一日他跑到市区一个车流不息的十字路口,一会儿扮演交警的动作进行指挥,一会儿冲着司机和路人龀牙咧嘴、手舞足蹈,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警察将曹某强制带离现场后,调查得知曹某是完全的精神病人,故而并未对其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请问,曹某是否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不对其实施治安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本案中,曹某作为完全的精神病人,对于其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不能辨认,所以他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活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分类: 诉讼常识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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