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裁判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所作出的裁判。
再审判决和裁定的运用应当按以下规则进行:
1.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时,应当裁定撤销原中止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原判决。
2.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1)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具体判决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迳行驳回起诉;(2)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一审人民法院受理;(3)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3)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4)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5)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6)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4.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再审判决、裁定的效力取决于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哪一种程序审理,如果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再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再审判决是人民法院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判决。再审判决形式是由案件经过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结决定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则无论案件经过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结,均应裁定撤销中止执行的决定和再审的决定,执行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按照一审程序审结的,则按一审判决的形式,作出新的判决。如果是按二审程序审结的,可以撤回原判,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3、如果按第二审程序再审,发现原二审判决事实清楚,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改判。如果原一审裁判正确,二审裁判错误,可以撤销二审裁判维持一审裁判。
再审判决的效力取决于再审案件按哪一程序审理,如果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则其判决可上诉;如果按第二审程序审理为终审判决,则不得上诉
再审判决是人民法院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判决。再审判决形式是由案件经过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结决定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则无论案件经过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结,均应裁定撤销中止执行的决定和再审的决定,执行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按照一审程序审结的,则按一审判决的形式,作出新的判决。如果是按二审程序审结的,可以撤回原判,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3、如果按第二审程序再审,发现原二审判决事实清楚,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改判。如果原一审裁判正确,二审裁判错误,可以撤销二审裁判维持一审裁判。
再审判决的效力取决于再审案件按哪一程序审理,如果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则其判决可上诉;如果按第二审程序审理为终审判决,则不得上诉。
再审判决是人民法院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判决。再审判决形式是由案件经过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结决定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则无论案件经过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结,均应裁定撤销中止执行的决定和再审的决定,执行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按照一审程序审结的,则按一审判决的形式,作出新的判决。如果是按二审程序审结的,可以撤回原判,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3、如果按第二审程序再审,发现原二审判决事实清楚,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改判。如果原一审裁判正确,二审裁判错误,可以撤销二审裁判维持一审裁判。
再审判决的效力取决于再审案件按哪一程序审理,如果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则其判决可上诉;如果按第二审程序审理为终审判决,则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