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常识 >民事诉讼>全文

民事证据中的物证含义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7:05 浏览:129

一切物品均是客观存在的,都有自己的外形、重量、规格、特征等。因此,凡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损坏程度等标志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物品及痕迹,即称为物证。

  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所有权有争议的物品,履行合同交付的规格、质量有争议的标的物或定作物,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公私财物及侵权用的工具、遗留的痕迹等等。

分类: 诉讼常识 民事诉讼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