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4:50 浏览:119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㈢房屋买卖;㈣房屋赠与;㈤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