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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办案常用文书范文参考_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01:06:53 浏览:1113

监察委办案常用文书范文参考_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一、标题

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如问题比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再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关于反映××(单位、职务)××(姓名)××(等)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二、导语

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况,即应写明违纪线索的来源、批准初核的机关和领导,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的方式方法及起止时间。

三、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职务、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应说明是在何时何地因何问题受过何种处分。

四、初步核实的事实

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对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略地叙述。

五、处理建议

要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对要立案调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和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不需立案调查,但需做出批评、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是否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六、署名

应写明承办人的单位(职务)、姓名及制作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的时间。

分类: 刑事文书 监察委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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