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0-11-13 01:06:53 浏览:1113
监察委办案常用文书范文参考_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一、标题
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如问题比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再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关于反映××(单位、职务)××(姓名)××(等)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二、导语
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况,即应写明违纪线索的来源、批准初核的机关和领导,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的方式方法及起止时间。
三、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职务、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应说明是在何时何地因何问题受过何种处分。
四、初步核实的事实
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对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略地叙述。
五、处理建议
要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对要立案调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和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不需立案调查,但需做出批评、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是否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六、署名
应写明承办人的单位(职务)、姓名及制作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的时间。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