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经济法规>全文

防汛专用车是否免征车辆购置税,办理时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3:36 浏览:1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第三十六和三十七条规定:防汛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具体程序如下:1、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2、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照片及有关单证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3、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


      防汛专用车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3、国产车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4、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分类: 经济常识 经济法规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