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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种罪名构成要件及立案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13 00:37:50 浏览:56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种罪名构成要件及立案量刑标准

刑法罪名大全,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涉及以下六种罪名。

组织卖淫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

强迫卖淫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

协助组织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

传播性病罪

以上是全国刑事律师服务咨询平台无罪辩护网为你整理的刑法罪名大全,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种罪名构成要件及立案量刑标准。

分类: 刑法常识 罪刑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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