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3:10 浏览:122
日前召开的南京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动员大会传出消息:今年我市未发生恶意欠薪案件,而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欠薪案件却逐年增多,清欠难度加大。今年起,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出示不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同时,各层级施工单位应上缴的民工工资保障金也上浮了10万元。
据统计,今年春节至今,我市清欠办共受理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投诉1400多起,较去年减少了580多起,涉及金额9亿多元,惠及农民工3万多人。相较以往“包工头携款潜逃”类的恶意欠薪案件,现在的绝大部分欠薪是由合同纠纷、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因素造成。
据介绍,建筑市场供大于求,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即便建设方提出的要求不合理,也会咬牙拿下。施工过程中易产生因赶工期忽视质量、无法按期完成等问题。最终,建设单位常用的方法就是不支付工程款,工人工资也就没了着落。
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起,我市再出新招整治企业欠薪行为。比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要出示不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审核时,相关部门会与该建设单位曾经合作过的施工单位联系,考察其是否有“前科”。此外,各层级施工单位(特级除外)每年应上缴的民工工资保障金也上浮了10万元。如果企业表现良好,可获更多返还。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