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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贩卖假金融票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3 01:02:29 浏览:313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贩卖假金融票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2002年2月 法研[2002]21号)

公安部经侦局: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而贩卖,或者明知他人实施金融诈骗行为而为其提供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的,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或者金融诈骗犯罪的共犯论处。

分类: 刑事法规 刑法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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