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司法鉴定>全文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9:54 浏览:122

司法部关于同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1999年7月11日)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你所司鉴所发请〔1999〕第13号文收悉。

  经我部研究并与国家计委价格监督司协商,在国家尚未作出统一规定之前,原则同意你所司法鉴定收费暂行标准(试行)。

  考虑到目前你所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前几年制定的,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允许你所在毒化、物证、病理、临床等司法鉴定收费项目上,可以随着上海市经济增长及物价上涨幅度逐年有所调整。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出台后,你所亦可参照实行。

  司法鉴定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构筑司法公正的环节之一,请你所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收费标准。

  请你所接此批复后即与上海市物价主管部门联系,取得其同意和支持,以便开展工作。

分类: 经济常识 司法鉴定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