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地方刑事法律规范>全文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13 00:58:59 浏览:401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下: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22日

分类: 刑事法规 地方刑事法律规范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