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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劳务市场违规案例分析(1)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6:43 浏览:213

案例一
  2001年,河北唐山某公司和河北廊坊某公司得知马来西亚沙巴州华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华程公司)以马来西亚沙巴州亚洲城建筑工程项目的名义,向马来西亚沙巴州劳工部申请了401名中国劳工名额,遂与其商谈该项目的劳务合作。2003年3~4月,根据与马华程公司签订的协议,2家中国公司招聘了93名劳务人员,另有马华程公司直接招聘的8名劳务人员,共计101名劳务人员到马来西亚沙巴州务劳。同时2家中国公司分别付给马华程公司(法人代表为台湾人王丁酉)和京沙公司(法人代表为河北廊坊人高建城)人民币现金285万元和64万元。这些资金全部为劳务人员向唐山某公司和廊坊某公司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劳务人员中有唐山211人,其中包括尚在国内的135人,每人交纳1.5万元人民币;廊坊32人,每人交纳1.5万~2万元不等,合计金额近400万元人民币。这笔巨额现金全部由中方2家公司交给高建城,由高非法携带出境。
 

  2003年11月,中国驻古晋总领事馆经商室接到马华程公司来函,称由于建造沙巴州亚洲城建筑工程项目还没有开工,该公司通过唐山某公司和廊坊某公司招聘来马的101名劳务人员已无工可做,该公司也无力支付在马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费。
  经商室随即进一步了解到:这些劳务人员来马后,除廊坊某公司劳务领到2个月工资外,其余人员均未领到工资,劳务人员的处境十分困难。截止到2004年初,高建城、王丁酉共拖欠工人工资约178万元人民币。而由唐山某公司和廊坊某公司交给马华程公司和京沙公司的近400万元履约保证金已经被高建城、王丁酉等人挪用、侵吞或挥霍。
  经查,马华程公司是9名台湾人于1997年在马来西亚注册,注册资本为100万马币。后据高建城交待,现董事会只有台湾人王丁酉和当地华人王朝开。京沙公司是高建城用劳务人员交付的第一笔约4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收购的。这2家公司完全是用劳务人员交付的履约保证金运作,目前既无资产,也无资金,已成空壳。
  目前高建城因涉嫌与马来西亚公司勾结诈骗已被带回国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绝大部分劳务人员已在我驻马使馆的帮助下回国。此案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察之中。  

分类: 法律常识 防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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