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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这样的“租房者”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6:37 浏览:154

    杨先生在金华做生意,并在市区金茂大厦买了房子,现在打算用来出租,不久前贴出广告。昨天下午就有男子和他联系,说要租他的房子。随后,两人就约好在市区江北某西餐厅见面。
    昨天晚上7时左右,两人在约好的地方见了面,“租房者”衣冠楚楚,出手很大方,点了一些高档食物,还要了两包软壳中华香烟,并说如果定下来就先给杨先生付两万元租金。
    于是,杨先生就开始用随身携带的纸和笔来起草租房协议,当他写到一半时,手机响了起来。
    接通电话后,一陌生男子说要找欲租杨先生房子的男子,自称是其妹夫。没有提防的杨先生就把手机给了男子,男子在包厢里说了一通外地方言后,就捂着耳朵好像听不清楚的样子打开门走了出去。
    杨先生在里面起草协议,一点也没有觉察。后来突然想起:为什么不直接将电话打给对方,而要通过他?心存疑虑的他放下手中的笔和随身皮包,打开门一看,男子已经不见了,杨先生追到楼下也没有发现,只能自认倒霉。
    不料,更倒霉的事还在后头。餐厅服务员告诉杨先生,陌生男子点的这些食品还没有埋单呢!服务员算了一下,一共是258元。而杨先生则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东西都是对方点的,所以自己没有责任。

分类: 法律常识 防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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