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医疗事故>全文

死亡赔偿金是不是个人的合法收入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1:51 浏览:175

有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但是,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失赔偿金,是受害人因死亡而导致未来收入损失,也就是逸失利益,是对受害人预期获得收入的补偿,自然而然是受害人收入的一部份。只是这种收入所得,是法律强行规定的,用于保护死者利益,而不是死者通过个人的努力得到或必须要死者亲自占有、使用、处分的收入所得。因此,认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理由的依据并不充分,应当将其归入公民的合法收入范围。

分类: 法律常识 医疗事故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