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可以与亲属一起吃饭吗?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1:22 
                    浏览:197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5)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社会同等条件的收费标准,并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单独建帐,主要用于改善罪犯学习、生活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5)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社会同等条件的收费标准,并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单独建帐,主要用于改善罪犯学习、生活等条件。 
 
   
                
                
                
                    分类:
                     法律常识